第281章 朝归倭附(圆九)两年危险期【1 / 2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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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平的担心不是无的放失,万历朝的国本之争前前后后已经闹过好几回。此前都是通过各种手段能拖则拖,能装死绝不睁眼,同时又碰巧这些年总有大事要办,这才被拉到现在还没明确下来。

如今,皇后娘娘终于诞下龙子,按照大明朝的传统而言,这应该就是太子之位终于可以定下来的决定性事件,从此之后各种争议都应该自然消弭于无形。

然而,事情真的会如此顺利吗?恐怕未见得。

后世有个词叫做沉没成本,搞政治同样也是有沉没成本的。人们在决定是否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,不仅是看这件事对自己有没有好处,而且也看过去是不是已经在这件事情上有过投入。人们把这些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,如时间、金钱、精力等称为“沉没成本”。

在这个词的解释上,有一个明确认定,即“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”。然而在现实中,人们往往不肯相信之前投入的成本不可收回,从而会拼尽全力继续投入,以期能挽回“不可收回”这样的悲惨局面。

高务实把这种心情看做是赌徒心理,即不管局面已经多难看,始终坚信“我能扳本”、“我能反杀”之类的心态。

那么放在当前,在此前断断续续的国本之争中已经投入巨大的某些人、某些势力,他们就真的会因为皇后嫡子出生而放弃吗?难,很难,非常难。

可是这里有一个绕不开的坎,那就是大明朝的祖制与政治惯性。

祖制大家都能理解,但是政治惯性则需要稍作说明。政治惯性可能与祖制相关,但也有可能并不直接相关。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,巡抚制度就是政治惯性而非祖制——当然,这里要强调的事这个祖制指的是朱元章定下的“太祖之制”。

众所周知,有明一朝的继位问题相对于中国历朝历代而言都是最为“规范”的,几乎没有发生过什么重大争议,也没有多少涉及“夺嫡”的这种奇葩事。

那么大明朝关于太子地位的祖制与政治惯性,它究竟是怎样的呢?

人类社会地位的获取基本上可以分为自致地位和先赋地位两种类型。其中,自致地位通过个人努力就可以获得;而先赋地位以出生为基础,是被指定的、通常不能改变的社会地位。

皇位显然属于先赋地位,只有发生改朝换代或者篡权夺位,他人才可能通过自己的经营谋划来登上皇帝宝座。

一般情况下,皇位继承只局限于每一个王朝最高统治者内部,根据血统亲疏、长幼尊卑和才能德行来确定。

皇位的先赋性使皇子的出身异常重要,皇子生母的身份和本人年龄的长幼,在皇位继承人资格中具有决定意义,至于他本人的身体素质、智力才能以及德行高低等等因素,通常都要放在次要位置来考虑。

故而一般来说,只要拥有嫡长子身份,即使他资质偏低,平庸无能,但只要没有特别的意外发生,也能顺利继承皇位。

在中国传统社会,皇位继承人选是关系国家政局稳定与否的重大事件,也即所谓“国本”问题。那么,究竟应该采取“嫡长子制度”还是“选贤与能”的标准确立嗣君,一直以来就成为困扰最高统治者的最大难题。

到了明朝,在朱元章的坚持与亲身作则之下,有明一代的皇位继承,严格遵循嫡长子皇位继承制,也就是人所共知的十六字原则:有嫡立嫡,无嫡立长,父死子继,兄终弟及。

不过,明朝的帝系偏偏也出过一些意外。按照高务实前世的历史来说,在明代十六帝中,帝系有过三次变更。

第一次变更在靖难之役后,帝系由朱元章长子朱标和长孙朱允玟一脉转移到皇四子朱棣一脉,开启靖难之役后的永乐时代;

第二次帝系变更因孝宗之子武宗没有子孙继承皇位,帝系从孝宗一脉转移到其弟兴献王一脉,由兴献王之子即帝位,即世宗嘉靖帝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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