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4章 梅花救父【1 / 2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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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知节认命了。宁晋县衙拒不执行粮食安全新标准,强令兴汉集团和糜氏集团的宁晋分店售卖封存的陈粮。

宁晋的粮食问题得到了解决,倒是周边的几个县的百姓纷纷涌入宁晋买粮。更有百姓无粮可购,饿死在前往宁晋买粮的路上。

梅知节所打开的缺口,让周边几个县的封存陈粮疯狂的涌入了宁晋,恰好满足了周边百姓们的购粮需求。只是事情闹得太大了,宁晋陈粮走私案成了冀州惊天动地的大案子。

案情报送梅园政事堂,政相李严立即上奏:

查宁晋县令梅知节,知法犯法拒不执行粮食安全新标准在前,公然插手商业并强令守法商家售卖陈粮在后。并与周边数县形成走私团伙坑害百姓牟利。影响极其恶劣,必须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。

法相蒋琬也表奏:

法制尊严不容亵渎。今有宁晋县令公然抗法开法制倒车。不仅令世人开始质疑律法的合理性,还让一部分人不再敬畏律法。陈粮走私并公开售卖就是明证。为了表明梅园依法治国的决心,需公开审理并处以极刑。

刘立接到奏章之后,立即召集五相议事。

商相辛宪英发言说:“陛下,宁晋粮源断绝,二十万百姓的生计是大事。梅知节的决断,宁晋没有百姓饿死,倒是周边的几个县,那几位奉公守法的县令治下,据情报部统计有一千二百七十三名百姓饿死于购粮途中。法理人情,梅县令的做法违了法,却救了百姓的命呀!”

“商相此言大谬,梅县令身为政事堂属官,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官府行为。持身不正,何以成为百姓的表率。有困难也不是知法犯法的理由。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每个地方都有源源不断的困难。要是不能惩前毖后,如何规范官府行为?梅园政事堂属官十万,此例一开,后果不堪设想!”政相李严反驳说。

“宁晋县令梅知节公然抗法,虽情有可原,然法不容情!倘若有人知法犯法而不受惩罚,心存侥幸者必定会以此为据。千里之堤,溃于蚁穴!一旦百姓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消失殆尽,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。”法相蒋琬拱手表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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