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基层工会的职工之家建设工作【1 / 9】

第二十二章基层工会的职工之家建设工作

基层工会建家活动的方案与发展

从提出建设“职工之家”活动到“建家升级”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:

一、以整顿基层工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建设“职工之家”活动

1984年5月1日全国总工会下发了《关于整顿工会基层组织,开展建设“职工之家”活动的决定》,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,把全国的基层工会按六条标准整顿完毕。1984年8月,北京市总工会召开了工作会议,下达《关于整顿基层组织,开展建设“职工之家”活动的规划》,对这项活动进行具体部署。

全总规定的建设“职工之家”的六条标准:

1.建设一个符合“四化”要求、密切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,和一支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。

2.教育和动员职工站在改革的前列,努力促进技术进步,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,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保证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
3.组织和动员学习政治、文化、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,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在建设一支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。

4.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,承担起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,在办好社会主义企业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。

5.保障职工福利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为职工说话、办事、排忧解难。

6.健全工会组织,加强小组建设,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,做民主的模范。

二、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主要内容的建设“职工之家”活动

1989年年底中共中央《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》中指出:“要把基层组织是否具有活力作为检查和考核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工作的一个标准。”1990年,全国总工会召开了全国基层工作会议,作出《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设“职工之家”活动的决定》。10月18日,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基层工作会议,正式提出在全市工会基层组织中继续开展“建家升级”活动。要求是:

1.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上下工夫。活力的主要标志是:

(1)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,围绕基层单位的中心任务,根据职工群众的意愿,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;

(2)敢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善于吸引、团结和教育职工,在实现本单位的发展和改革目标中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;

(3)在这个过程中,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、民主化,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。

2.主动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,把“建家升级”活动纳入搞活企事业的整体部署,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,在推进深化改革和搞活企事业的全局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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