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百五扁鹊仓公列传第四十五【1 / 7】

《史记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151看书网151kanshu.com

索隐王劭云:“此医方,宜与日者﹑龟筴相接,不合列于此,后人误也。”正义此传是医方,合与龟策﹑日者相次。以淳于意孝文帝时医,奉诏问之,又为齐太仓令,故太史公以次述之。扁鹊乃春秋时良医,不可别序,故引为传首,太仓公次之也。

扁鹊者,①勃海郡郑人也,②姓秦氏,名越人。少时为人舍长。③舍客长桑君④过,⑤扁鹊独奇之,常谨遇之。长桑君亦知扁鹊非常人也。出入十余年,乃呼扁鹊私坐,闲与语曰:⑥“我有禁方,年老,欲传与公,公毋泄。”扁鹊曰:“敬诺。”乃出其怀中药予扁鹊:“饮是以上池之水,三十日当知物矣。”⑦乃悉取其禁方书尽与扁鹊。忽然不见,殆非人也。扁鹊以其言饮药三十日,视见垣一方人。⑧以此视病,尽见五藏症结,⑨特以诊脉[一0]为名耳。为医或在齐,⑾或在赵。在赵者名扁鹊。

注①正义黄帝八十一难序云:“秦越人与轩辕时扁鹊相类,仍号之为扁鹊。又家于卢国,因命之曰卢医也。”

注②集解徐广曰:“‘郑’当为‘鄚’。鄚,县名,今属河闲。”索隐案:勃海无郑县,当作鄚县,音莫,今属河闲。

注③索隐为舍长。刘氏云:“守客馆之帅。”正义长音丁丈反。

注④索隐隐者,盖神人。

注⑤正义过音戈。

注⑥正义闲音闲。

注⑦索隐案:旧说云上池水谓水未至地,盖承取露及竹木上水,取之以和药,服之三十日,当见鬼物也。

注⑧索隐方犹边也。言能隔墙见彼边之人,则眼通神也。

注⑨正义五藏谓心﹑肺﹑脾﹑肝﹑肾也。六府谓大小肠﹑胃﹑胆﹑膀胱﹑三焦也。王叔和脉经云:“左手脉横,症在左;右手脉横,症在右。脉,头大者在上,头小者在下。两手脉,结上部者濡,结中部者缓,结三里者豆起。阳邪来见浮洪,阴邪来见沈细,水谷来见坚实。”

注⑩索隐诊,邹氏音丈忍反,刘氏音陈忍反。司马彪云:“诊,占也。”

注⑾正义号卢医。今济州卢县。

当晋昭公时,①诸大夫强而公族弱,赵简子为大夫,专国事。简子疾,五日不知人,②大夫皆惧,于是召扁鹊。扁鹊入视病,出,董安于问扁鹊,扁鹊曰:“血脉治也,而何怪!昔秦穆公尝如此,七日而寤。寤之日,告公孙支与子舆③曰:‘我之帝所甚乐。吾所以久者,适有所学也。④帝告我:“晋国且大乱,五世不安。其后将霸,未老而死。

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。”’公孙支书而藏之,秦策于是出。夫献公之乱,文公之霸,而襄公败秦师于殽而归纵淫,此子之所闻。今主君之病与之同,不出三日必闲,闲必有言也。”

注①索隐案左氏,简子专国在定﹑顷二公之时,非当昭公之世。且赵系家□此事亦在定公之初。

注②索隐案:韩子云“十日不知人”,所记异也。

注③索隐案:二子皆秦大夫。公孙支,子桑也。子舆未详。

注④索隐适音释。言我适来有所受教命,故云学也。

居二日半,简子寤,语诸大夫曰:“我之帝所甚乐,与百神游于钧天,广乐九奏万舞,不类三代之乐,其声动心。有一熊欲援我,帝命我射之,中熊,熊死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小说推荐:《弟媳太奇葩?我用拳头教她做人!》《替嫁被判流放,反手坑仇家上路》《佣兵1929》《重回1982小渔村》《重生西班牙》《港综: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》《签到七零:进厂当咸鱼竟成香饽饽》《那年华娱》《大话灵山》《1979黄金时代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