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治胡(下)

大汉从都尉职位上去掌握军权,限制游牧民族的发展,而骨都侯文职则是留给鲜卑或匈奴人担任,由各道‘千人骑’挑选而出,由北台呈递天子报批,颁发给印信,任期为终身制,但不可世袭。

相比于对国的限制是为苛刻,那么道的‘千人骑’任免,是大汉对河西诸胡的妥协,千人骑负责处理道内行政、司法、赋税、徭役、军事、贸易以及官吏的任免等事务。

千人骑乃是由各部首领担任,根据其部下人口多少,授封不同等级的侯爵,由中央朝廷保证他们世袭罔替。而他们将要接受在他们死后,大汉对他们部落的拆分,人口众多的部落将要封建于他们的亲属或子嗣,直到千帐这种水平。

大汉将会给各道分封土地即牧场,钦定地界,不可侵犯,轻者罚牲口,重者处死,非有中央及国之诏令不可更替牧场。其主要目的就是限制鲜卑诸胡的游牧,把他们圈定在牧场之内,丧失他们的灵活性。

同时大汉将会强制检阅道下人口,编撰户籍,无千人、百人骑文书不得出界,唯有受领公务,征调作战之时,可不限制于内。

刘禅所制定的国、道治理体系,将道的权利纳入中央直管,将检察权利留在地方,通过拉拢部落首领,圈定鲜卑牧民百姓。

因此大汉的统治核心在于落到‘千人骑’的任免上,如果能将千人骑管理好,那么大汉的西北诸胡也将安定下来,纳入大汉的治理体系之中。

而在中央之中,恢复秦治理属国的‘典属国’治理地方属国的体系,大汉将在尚书台中增设北台,北台尚书仆射治理地方上国及道的事务,专理胡事,根据不同事务大小上呈尚书令、上丞相、天子处置。

也就是说,大汉将在郡县制到中央的治理体系中,分出一部分专门治理胡人事务,由专业人处理专业事务,防止不懂的汉人官吏瞎指挥。

兵权部分也就另说讨论,地方上设都尉监督胡人,定期训练兵马,抽调部分兵马为骁骑卫,由骁骑中郎将统领,或随军征战,或到中央或地方驻防。地方上仍然留有部分兵马由都尉征调,随时提防镇压反叛胡人。

刘禅念及赋税方面,停笔于帛上,沉吟良久,考虑到迫于胡人的思想情绪,还是放弃这念头。

河西诸胡的还是以出兵作战这种形式为赋税,至于赋税方面,刘禅想收取,但,决定暂时还是以出兵作战这种形式为赋税。等到大汉能培养出忠于朝廷的鲜卑千人骑及天下平定后,或许可以尝试向胡人收税。

话虽如此,但是大汉还是可以利用盐铁官营的措施,通过官府买卖诸胡的牛、羊、马,作为另类的赋税。毕竟大汉目前的战马养殖规模不是很大,大部分是向胡人、羌人购买,又向东吴售卖,以此赚取钱财,建设骑卒。

为了加强控制,刘禅决定让数年前见过一面的青龙真人,传播五斗米教于部落之中,等到鲜卑人信仰五斗米教之后,还可以借机进一步深入掌握河西诸胡。

毕竟宗教是个好东西,儒家教育生涩难懂,先通过宗教潜移默化,到了后面慢慢规划吧。要相信汉文化强大的生命力以及传播力。

刘禅制定的治理胡人体系,首要目的在于稳定内部环境,其次掌握胡人兵马配合汉军作战。一旦胡人兵马由大汉掌握,那么大汉便可以将征战中发现英勇胡人将士,将其调编入三卫当中,进一步实行强干弱枝的战略,免得在地方上为患。

刘禅写完这些内容,搁笔于桉上,揉着干涩的眼睛,以作休息。

刘璿见状,很是恭敬地为刘禅倒了盏茶,说道:“父皇可是忙完?”

“嗯!”

刘禅接过他奉上的茶盏,说道:“《属国律》研读如何?”

刘璿不好意思一笑,说道:“启禀父皇,《属国律》虽短,但其中条例颇有深意,故还未研读完成。”

刘禅轻抿一口茶水,说道:“治国非寻章摘句,略读律法,知晓大意即可。自从十九日会盟之后,大汉将要编撰新律《道国律》,并要为各羌、胡之间编写适当律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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