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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错,个个都像是水葱般鲜嫩可人,总体虽不及柳家和你家的后花园,不过真是灵气逼人,娇小可爱。你看看那边卖字画的姑娘,那个气质才叫才女,沉静中透着灵秀的才气。”茉歌边走边赞美着,殊不知他们两位偏偏佳公子在人群中独领风骚。
轩辕澈道,“三国中有流传着这样的话,嫁人要嫁轩辕郎,娶妻要娶玉凤女,养儿养女在女儿国。”
“奇了?为何养儿养女要在女儿国?”茉歌疑惑地问道。
“因为女儿国以孝治天下,是天下之人的楷模,上至君王下至臣民,都是品性兼优之人,整个国家有强大的凝聚力,这也是女儿国虽然小,却一直没有被玉凤轩辕攻下的原因。”
“知道了,以后养个女儿就送女儿国去教育,回来好孝顺我们。”
轩辕澈挑眉,顿时觉得窝心,若等到女儿来孝顺他们,他们应该老了,那就说明,他们会在一起很久,很久,很久。
他们在一家看起来很气派的客栈留宿,稍作休息,两人换了一身衣服,慢悠悠地在玉都逛着。茉歌每到一个地方就忍不住想要四处逛一逛。轩辕澈自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四处乱跑,自然也是舍命陪君子,不然以他的个性想让他出来逛街,比撞豆腐墙还要难。
拖拖拉拉度过下午时光,晚上又拉着他尝尽玉凤特色饭菜,茉歌才心满意足地放他回去。玩玩就好,她虽然不问轩辕澈,却也知道他来玉凤有正事要做,晚上是绝对不能浪费的。
回到房间,茉歌无聊地倚窗看着外头的人声鼎沸,甚是心动,打算等里头的大爷当小偷之后她就可以出去溜达一圈。
茉歌听到身后的动静,知道他准备好了,这才回头,顿时吓了一跳,心速加快,这个身形?
黑发束紧,一身夜行衣衬得他身形颀长纤细,腕口扣着铁质的护甲,暗器藏在绣中,一缕发丝调皮地垂在耳侧,更衬得他面如冠玉,绝代风华,邪魅冷酷的眸,紧抿红润的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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